山城区社会治安巡防大队经区委、区政府同意成立,隶属于山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管理。现根据工作需要,面向社会
招聘社会治安巡防队员20名。具体招聘条件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条件
1、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吃苦耐劳,热爱本职工作,遵守纪律,作风正派。
2、男性,具有高中以上学历,18周岁至35周岁,身高170cm以上,身体健康,无纹身和明显缺陷,具有一定的语言交际和沟通能力。退伍军人、大专以上毕业生及具有3年以上驾车资格者优先录用。
3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不予聘用:(1)受过治安、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;(2)有违法违纪行为,受过处罚或正在立案调查的;(3)有传染病和重大疾病的。
二、工资待遇
1、月工资1240元。统一缴纳五险(养老保险、医疗保险、失业保险、工伤保险、生育保险)。
2、统一配置服装。
3、实行聘任制。
三、招聘程序
1、报名时间。2014年10月8日至2014年10月15日,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,2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。
2、资格审查。2014年10月16日至2014年10月20日由公安机关及本人所在社区,村委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。
3、面试体能测试。2014年10月21日由区社会治安巡防大队组织有关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试,面试合格后进行体能测试,确定初选名单。
4、身体检查。2014年10月22日到指定医疗部门进行身体检查。
5、签订聘用合同。经资格审查、面试、体能测试、身体检查合格后,签订聘用合同。聘用合同一年一签。
6、岗前培训。由大队办公室组织对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一个月的统一军事训练后,正式上岗。
四、报名方式
报名地点:山城区社会治安巡防大队(红旗街西段凉水井社区—计划生育服务站院内)
报名表下载邮箱电子邮箱scqxfdbm@126.com 密码:739211
联系人:张先生 13461991999 张先生18530398303
山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
2014年9月26日
联系我时,请说是在小港信息港看到的,谢谢!